审判实践中的职务犯罪研究——京师反腐大讲堂第20讲成功举办
2019年12月26日上午,“京师反腐大讲堂系列讲座”第20讲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二201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的副庭长王晓东主讲,讲座的主题是“审判实践中的职务犯罪研究”。本次讲座由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科院)黄风教授主持,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秀梅教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北师大刑科院讲师赵晨光博士、邱陵博士、杨超博士以及3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黄风教授首先向出席讲座的师生介绍了主讲人王晓东庭长的个人简历及其职业背景。随后王庭长通过扎实的理论和详实的案例为大家带来一场理论联系实际的精彩讲座。
王晓东庭长首先对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行了归纳。接着以贪污贿赂犯罪为例讲解了职务犯罪审判实践中的六个具体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司法理念与实践的结合仍有欠缺。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需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常的经济交往和违法违纪的关系,二是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的关系,三是正常的经济交往和职务犯罪的关系。第二个问题是对职务犯罪界限的动态性以及犯罪顽固性的认识不足。关于职务犯罪界限的动态性,需严格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的边界。在犯罪的顽固性方面,要理性看待贪腐案件存在的长期性和必然性。第三个问题是审判实践中法学理论和实践相分离。目前在审判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就是理论和实践相分离,最重要的是实践脱离理论。而解决这一问题根本途径是通过不断积累司法实践,将法律的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判断标准,使法律内化为审判者的法律思想。第四个问题是刑法学和民法学在审判中的割裂。应当灵活处理民事与刑事的关系,在案情没有关联时民事刑事也可同时进行,让民事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五个问题是对刑法谦抑性的忽视。要加强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第六个问题是仍然要关注刑讯逼供和变相刑讯逼供的问题。法律人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遵从和信仰,在司法实践中坚决杜绝刑讯逼供和变相刑讯逼供的现象。
本次讲座内容非常丰富,黄风教授在总结时指出王庭长“善于撩开刑事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面纱”,让同学们大开眼界、收获颇丰,王庭长的一份初心也让同学们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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