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年6月2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办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是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承担的“保护最脆弱的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研究”课题的结项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中央和地方实务部门的代表,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英中协会等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共计70余人参与了研讨。
开幕式与主题报告
开幕式和主题报告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梁迎修致欢迎词,介绍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等发展情况,向英中协会和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给予支持的实务部门、专家学者表示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少审办)副庭长蔡金芳结合2024年5月30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少年审判的实际情况,就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发言:一是性侵案件的证据缺陷、强奸案件的政策适用等方面有待研究;二是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宽严程度有待准确把握;三是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仍需健全,对被害人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待落实;四是性侵犯罪预防机制完善,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犯罪成因逐案分析、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相关场所法定义务落实情况等分析报告机制;五是结合未成年人特点,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六是家庭教育指导措施相关适用标准及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作主题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建设完善”的报告。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取证难度较大、司法机关的证据审查判断和事实认定不同等问题。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建设成效较为明显,但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缺乏明确的适用程序和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数量较少、一次性原则落实不理想等问题。应从专业队伍建设与办案专门化、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侦查协作机制、培育成熟的社会支持体系等方面推动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发展。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副处长王永灿介绍了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和进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挺教授对“保护最脆弱的人”项目进行回顾,介绍了项目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保护与救助机制等内容所开展的国际经验梳理借鉴、国内实地调查、试点、热点问题研讨与培训等工作,并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总结和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第一单元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实体法问题
第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蔡巍主持。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院长、教授高维俭讨论了隔空猥亵直接认定为强制猥亵的争议问题并倡导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整体立法结构的调整。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鸿巍提出并论证了以性剥削理念来界定、处理和应对性侵害未成年相关案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川讨论了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规范原理和相应司法认定的罪量标准。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东基于成都检察实务情况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案难点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建议。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袁小川从实践案例出发介绍了实务办案中就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罪刑适用的认知与认定。中关村实验室博士后研究人员孙若尘强调了性引诱未成年人行为单独违法性评价的必要性并就惩处机制建构提出建议。在与谈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基于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公共场所当众”的理解与争议进行探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就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发展趋势、办案问题和改进方向发表见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贾元结合2024年《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草案)》有关条文对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二单元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法与证据法问题
第二单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宋丹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向燕提出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证明标准、证明规则等证明问题和询问未成年人、质证权保障等程序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贞会就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侦查程序问题及“一站式”办案机制进行交流。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李东阳结合美国NICHD询问指引指出我国目前询问性侵害被害儿童的常见问题和具体建议。汕头大学法学院讲师杨雯清针对被告人质证权与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的平衡问题,提出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参照挪威经验来完善我国“一站式”办案机制。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俞永梅介绍了宁波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变化及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相关建议。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杨惠萌介绍了盘龙“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模式、课题组所拟定的询问指引在盘龙区的试点运用情况及实践办案难点。在与谈环节,国家法官学院网络培训部主任、教授梁欣肯定了询问指引的积极作用并对未成年人相关制度提出积极展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涛强调了猥亵儿童案件中侦查取证的难度问题及办案人员专业培训的重要性。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罗海敏讨论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证据证明、有专门知识的人介入以及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专章修改等方面的发展完善设想。
第三单元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保护与救助问题
第三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张磊主持。广州市捷和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张欣华分享了心理咨询师在未成年人性侵伤害案件中的参与经验与思考。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郑子殷基于律师视角结合实践案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保护与救助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项目官员刘鸣从项目管理的视角讨论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的实现路径。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研究部主任金超然强调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社工服务的重要性和困境,并提出了支持倡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宁宇从一站式办案救助、心理救助和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三个维度总结并反思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践问题。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杨梅介绍了苏州未检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办理经验和困惑。在与谈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史立梅强调了本单元设置的特别意义,并充分论述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专门程序机制设计的必要性和建构路径。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宋志军对上述发言内容进行总结,并提出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以儿童为本、多焦点化、端口前移的倡导。
闭幕式
闭幕式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张磊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挺教授以四方面紧张关系总结归纳了本次研讨中涉及的问题。一是法律预设与实践中未成年人出现的新情况之间的紧张关系。二是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与未成年人案件特殊性的紧张关系,以及统一的办案要求与习惯和未成年人案件特殊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三是专业能力不足与办案需求和未成年人个体保护需求之间的紧张关系。四是实务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与研究供给不足之间的紧张关系。
至此,“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本次研讨会就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涉及的多方面问题进行了系统研讨,总结了办案机制方面取得的成果,明确了仍然存在的问题,也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未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提供了方向。后续,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课题组将出版本课题的两本研究成果(《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询问指引与论证》和《保护最脆弱的人——应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国际经验》),并继续就性侵害未成年人相关问题开展多学科和多视角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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