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济东教授参加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立法评估会并发言
2024年10月2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召开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立法评估会,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国家机关、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以及部分高校专家与会,我院贾济东教授应邀参加并发言。
贾济东教授指出,立法机关通过对之前草案的增加、删除、调序、合并和分立,使该草案的体系日臻完善,逻辑更加严密,表述更为精准,立法技术更加科学。该草案强调反洗钱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正常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顺利进行,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强化金融服务的思想和维护合法权益的理念,注重了执法与服务的平衡,做到了规则和灵魂的统一。总体来说,尽快通过的各项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鉴于当前国际反洗钱标准已经由“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我国的反洗钱制度在坚持“以我为主”的同时,也需对标全球性标准,不仅要达到合规性的要求,更要符合有效性的标准。在即将到来的第五轮反洗钱互评估中,技术合规性评级应无大碍,但在有效性评级方面仍然面临考验。
2025年11月将要开始第五轮互评估,有效性问题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时间紧迫。为了展示和论证我国反洗钱制度和措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不仅需要尽快通过修订草案,还需要做好通过后的制度配套、监测评估和改进完善等工作。一是需要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定配套的规章和指引予以细化;二是需要畅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展现执法成果;三是需要做好反洗钱法与刑法的衔接,完善洗钱犯罪的罪名体系,理顺刑法第191条与第312条之间的关系,使相关案例和数据更具备评估的有效性;四是需要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对有关措施进行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
他认为,尽快通过修订草案,推进反洗钱执法和司法,及时对新办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有助于我国掌握评估主动权,保障反洗钱互评估特别是有效性评估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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