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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刑事法专题论坛第八十五期“巴西的公司犯罪”和第八十六期“巴西的刑法改革”讲座成功举办


  2024年10月28日-29日,巴西托坎廷斯联邦大学刑法学副教授塔西斯·贝鲁托·奥利维拉(TARSIS BARRETO OLIVEIRA)应邀来我校在后主楼1822高铭暄学术报告厅做了两场有关巴西刑法的系列讲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振杰教授、赵书鸿副教授、孙平副教授、李迪博士以及法学院20余名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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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的讲座主题是“巴西的公司犯罪”,由周振杰教授主持。塔西斯副教授讲述了巴西刑法总则中只规定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而公司犯罪被规定在特别的刑事立法或附属刑法中,并列举和说明了税务类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侵害消费者权益类犯罪、危害国家金融系统类犯罪、危害资本市场类犯罪、环境犯罪和腐败犯罪等犯罪的相关规定。塔西斯副教授认为,打击公司犯罪需要采取多学科的综合办法,由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主要包括完善立法规定、增强监管机构职能、在公司内部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企业文化的构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措施。

  周振杰教授感谢了塔西斯教授的讲座,并认为巴西作为G20国家,正在考虑加入“一带一路”,了解和研究巴西的公司犯罪,有助于中巴两国在国际经贸交往中增进双方了解,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的利益。随后,孙平副教授和李迪博士对塔西斯副教授的讲座作了评议,在提问环节,参加讲座的学生还就巴西打击公司犯罪中的宽大处理协议等问题与塔西斯副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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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的讲座主题是“巴西的刑法改革”,由孙平副教授主持。塔西斯副教授讲述了巴西近期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改革措施,比如刑法中增加了新型性侵犯罪并加重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还增加了新型谋杀罪、残杀妇女罪等并对此规定了较于一般杀人罪更重的刑罚,此外还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制度变更作出了新的规定;同时,为了避免监狱资源的紧张,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不起诉协议的规定,适用于调查过程中涉嫌非暴力轻罪且认罪悔罪的被追诉人,以期通过此类措施尽量将监禁刑作为最后手段;另外,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针对弱势群体实施杀人、强奸的犯罪人,还规定了采取强制基因组鉴定的措施等等。

  孙平副教授感谢了塔西斯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认为巴西的刑法改革给人的印象是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然,一些罪名、刑罚以及相关措施的设置可能与我国的做法大有不同,这也是法律文化和理念的差异所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随后,赵书鸿副教授对塔西斯副教授的讲座作了评议,在场的学生与塔西斯副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提问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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