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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彬教授专著《民意适用的刑法学原理》出版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副秘书长袁彬的专著《民意适用的刑法学原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系袁彬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结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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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适用的刑法学原理》由已故的“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生前作序(2025年10月)。在书序中,高铭暄教授从民意司法适用的实然与应然问题、民意司法适用的价值与逻辑问题、民意司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三个方面积极肯定了该书关于民意与司法适用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该书对于推动我国民意司法适用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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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适用的刑法学原理》一书以死刑民意的刑法适用为切入点,主要研究了民意的基本问题(包括概念、特征、基本争议和分析的价值工具)和民意适用的争议问题(包括民意的现实性争议、政策性争议、司法判断争议、合法性争议、正当性争议、解释论争议、引导争议和控制与替代争议),以探寻民意适用的一般刑法学原理。该书认为,民意反映的鲜活生活经验可以使司法者因长期技术判断而钝化的观念得以活化,同时民意与定罪量刑的专业化判断可以实现互补,形成价值与技术的融合。我国刑法为民意的适用提供了规范空间。合理把握民意关注的普遍正义焦点,可以矫正刑法适用正义的片面性,防止刑法适用正义的资源枯竭。民意的刑法适用需要多维度地把握民意适用的价值与标准。在刑事政策层面,民意对刑事政策的制定和适用具有基础性价值,是刑事政策“宽严”衡量的重要尺度。在定罪层面,民意对定罪具有解释论价值,可以成为司法者解释刑法的分析工具。民意所反映的一般人标准是定罪的解释依据,虽然民意的主观性决定其不应直接作为定罪的标准,但民意蕴含的价值判断可以作为定罪的解释工具。民意影响定罪应当采取“社会相当性”路径,通过刑法的前置性实质违法判断、刑法制度规范适用和刑法解释技术运用予以实现。在量刑层面,民意具有影响量刑的价值,且民意作为案件的量刑影响因素得到了最高司法机关的认可。司法者应当借助社会一般人标准,将民意所反映的价值正义融入刑法适用的政策、规范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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