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反腐大讲堂系列讲座第45期“《监察法》与《刑法》《刑诉法》相贯通”成功举办
2025年10月22日,京师反腐大讲堂系列讲座第45期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七404教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晓东主讲,题目是“《监察法》与《刑法》《刑诉法》相贯通”。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晨光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磊教授、李迪讲师等3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赵晨光老师对王晓东老师此次的讲座表示感谢,向大家介绍了王晓东老师丰富的工作经历以及其在职务犯罪审判等领域取得的斐然成果。

讲座伊始,王晓东老师首先介绍了讲座主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讲座根据办理职务犯罪的实践,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突出的管辖、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审判、涉案财物处置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作阐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接下来,王晓东老师从新型腐败与隐形腐败的表现形态、监察调查同刑事诉讼管辖的配合制约、监察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配合制约以及监察调查与刑事审判的配合制四个方面展开了详细的讲述。

最后,赵晨光老师对王晓东老师的精彩演讲表示衷心感谢,讲座在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讲座是一堂生动、深入、深刻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法治课程,使大家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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