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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梅教授等著《粤港澳大湾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研究》出版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秀梅教授和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犯罪学科系高阶讲师林洁莹博士合著的《粤港澳大湾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立足大湾区司法实践,整合实地调研成果与典型案例,围绕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的核心命题,系统梳理了内地与港澳刑事司法合作的制度基础与实践现状,剖析了现有合作机制的痛点与瓶颈,参考域外相关成熟经验,结合涉港跨境腐败案件的类型化特征,最终形成涵盖合作原则、模式选择、核心内容与创新路径的区际司法合作框架,明确了证据互认、逃犯移交、资产追回等关键环节的协同方案,为打通大湾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区际协作堵点、完善中国特色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体系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撑与可操作的实践指引。

前 言(节选)

腐败犯罪,作为一种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犯罪,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逐渐地表现出跨区域的特点。这种跨区域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腐败犯罪嫌疑人自犯罪地潜逃至其他国家或地区;另一方面,腐败犯罪嫌疑人将资产转移至海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倡各个国家、地区联合起来,打击跨区域的腐败犯罪。这种联合一般通过刑事司法合作的形式实现:根据请求方的司法合作请求,被请求方为请求方提供引渡、资产保全、资产返还等协助措施。

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打击腐败犯罪,而且将是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司法合作进一步发展的突破口。“一国两制”下内地和港澳地区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要以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原则为基础,尊重双方法律制度差异,善于利用双方法律制度中已有的法律手段,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检务、警务、法院、反洗钱等合作机制,畅通合作渠道,提高合作效率。

在上述背景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研究”课题组、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区际司法冲突解决机制研究”课题组、国家高端智库“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原则与规则研究”课题组的成员们前期收集大量案例,中期前往实地调研,后期结合国内外立法;在查阅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色自主理论体系开展深入研究,对内地与港澳地区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的建设提出构想。

本书主要分为七章,第一章阐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背景,探讨了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可适用的机制;第二章介绍了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的现状,分析了个案协查机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第三章阐释了内地与香港开展刑事司法合作的制度基础,探讨了司法合作的法律渊源和实体与程序机制;第四章介绍了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制度,分析了与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实体与程序机制;第五章通过比较法研究方法,研究区际刑事合作的域外经验,并为我国借鉴;第六章通过对利用香港出逃的案例和利用香港转赃的案例进行类型化研究,总结特点,解决难点;在进行上述立法和大量涉港澳反腐败案件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第七章探讨了构建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司法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机制。


目录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背景

第一节 区际合作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必要性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二节 区际合作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可行性

一、个案协查机制奠定基础

二、香港、澳门地区反腐败法律体系完备

三、内地反腐败追逃追赃经验丰富

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契机

第二章 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的现状

第一节 个案协查机制介绍

一、个案协查机制的发展历程

二、个案协查机制的内容

三、个案协查机制的特点

第二节 个案协查机制下合作侦查的案例

一、钟新明案

二、温庆巍案

三、中行开平案

四、欧文龙案

五、吴权深案

第三节 个案协查机制的实践困境

一、法院系统在内地与香港反腐败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题

二、律师实际办理内地与香港腐败追逃追赃案件中遇到的困难

三、港澳廉政公署反映的个案协查机制问题

第四节 个案协查机制的完善与发展

一、法院在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中应发挥的作用

二、律师在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案件中的角色定位

三、完善内地区际刑事司法互助机制

第五节 区际司法合作的职能部门与其他合作方式

一、内地与港澳刑事司法合作的职能部门

二、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其他合作方式

第三章 内地与香港开展刑事司法合作的制度基础

第一节 内地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规范

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二、《国家安全法》为统领的立法体系

第二节 香港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渊源

一、《香港基本法》

二、《逃犯条例》

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四、《香港国安法》

五、香港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双边协议

六、其他

第三节 香港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实体法规范

一、双重犯罪原则与可移交罪行

二、政治犯不移交原则

三、死刑犯不移交原则

四、本地居民不移交原则

五、一事不再理原则

六、其他拒绝事由

七、特定性原则

八、总结

第四节 香港刑事司法合作的程序法规范

一、移交程序的基本流程

二、提出请求程序

三、临时逮捕程序

四、审查和移交程序

第四章 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渊源

一、《澳门基本法》

二、《澳门刑事司法互助法》

三、《司法互助请求的通报程序法》

四、澳门同其他国家、地区的双边协议

第二节 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实体法规范

一、双重犯罪原则

二、政治犯不移交原则

三、死刑犯不移交原则

四、本地居民不移交原则

五、特定性原则

六、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三节 澳门特区刑事司法合作的程序法规范

一、刑事司法互助一般性规范

二、逃犯移交的一般程序

三、临时拘留的特别程序

第四节 拘留令状制度对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启发

第五章 区际刑事合作的域外借鉴

第一节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概况

一、国际公约中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条款逐步确立

二、相关的区域性公约大量涌现

三、各国立法规范日益完善

四、国际组织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五、人权保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六、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呈现高效化、精简化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新动向

一、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已遍及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

二、部分刑事司法协助的手段进一步增强

三、刑事司法协助的模式得到不断创新

第三节 欧盟刑事司法合作的域外借鉴

一、《欧洲刑事司法协助公约》

二、《欧盟证据令》

第六章 涉港腐败外逃案件的类型化研究

第一节 涉港腐败外逃案件的分类与分析

一、利用香港出逃案例的总结与分析

二、利用香港转赃案例的总结与分析

第二节 涉港外逃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调查的难点

一、涉港外逃腐败案件的特点

二、涉港外逃腐败案件调查的难点

第七章 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内地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基本框架

一、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根本原则——“一国两制”

二、“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反腐败追逃追赃的框架性原则

三、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一般性原则

第二节 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模式的选择

一、区际可选择的刑事司法合作模式

二、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模式的构建

第三节 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案件刑事司法合作的内容

一、内地腐败犯罪嫌疑人逃至港澳尚未潜逃海外的追逃方式

二、内地腐败犯罪嫌疑人逃至港澳尚未潜逃海外的追赃方式

三、内地腐败犯罪嫌疑人已由港澳地区潜逃海外的追逃追赃方式

第四节《欧盟逮捕令》对逃犯移交的借鉴性分析

一、《欧盟逮捕令》规定的原则

二、《欧盟逮捕令》的具体措施

第五节 参照《欧盟逮捕令》构建中国区际逃犯移交制度

一、关于适用原则的问题

二、关于构建区际逃犯移交制度的技术性问题

第六节 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合作的新思路

一、优先选取广东省珠海市与澳门特区开展城际间的司法协助

二、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优先开展普通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

三、构建电子化司法协助平台,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四、充分运用远程视讯技术,协助摆脱缺席审判的困境

五、由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专项负责珠海与澳门城际间的被判刑人移管

六、“珠澳经验”的文本化及其向香港特区的迁移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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