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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两院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国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控论坛


  2026年9月23日下午,主题为“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对企业出海的影响及应对”的第一届中国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控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高铭暄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该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文明研究中心、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本次论坛分为三个单元,分别为“制度逻辑与全球合规格局”、“制度内容与企业合规构建”、“调查程序与应对措施”。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北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公证员、律师、博士生、硕士生共计50余位与会人员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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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幕式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史立梅教授主持,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梁迎修教授致辞。梁迎修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企业出海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部分,跨法域合规是企业海外稳健发展的基础。全球经贸格局的变化,《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生效,给企业带来短期合规压力的同时,也为企业接轨国际提供机遇。企业不可被动全盘接受域外监管,国内也要完善涉外法治,抵御不当域外管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次论坛围绕该条例开展研讨,期待专家贡献务实合规方案,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与会专家学者们双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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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制度逻辑与全球合规格局”,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张磊教授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晓亮教授率先发言。黄晓亮教授梳理了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出台背景,回顾ILO、WTO相关国际规则,列举强迫劳动各类认定指标,指出该条例存在标准主观政治化、全链条管辖、企业调查成本高等现实挑战,并从用好国内劳动法律体系、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保障机制、强化合作方尽职调查、依托国内法律对歧视性域外措施开展反制等方面,提出了国内法层面的应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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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书鸿教授则详细剖析了欧盟FLR条例,指出其合规重心转为产品流通结果,实行全链条产品禁入,采用双轨调查、海关闭环执法。对比美加英等国相关制度,梳理全球劳工合规趋势,提示中国企业面临产品追溯、证据核验等风险,建议企业完成从制度建设到产品级可核验证明的合规范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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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后徐振毅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晨光副教授在与谈环节中表示,强迫劳动国际贸易规制并非一朝出现,而是逐渐演进的,多边层面ILO虽出台相关公约,但执行效力不足,WTO谈判中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分歧显著,多边规则不能落地,因此,各国转向单边、区域规制,形成企业披露、海关禁入等模式,美国相关法案对多国均造成实际影响。同时,赵晨光副教授重申了欧盟FLR条例带来的监管变革,并提出,企业不能仅依靠承诺书、合规证书,要精准掌握产品生产信息、落实劳工权益保障,储备可信证据以应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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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单元主题是“制度内容与企业合规构建”,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袁彬教授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赵军教授在发言中,围绕出海企业供应链合规,对比ILO公约与美欧强迫劳动相关法规,指出规则背后存在地缘博弈风险。同时,结合实务案例,提出企业应做好自身用工自查、供应商穿透尽调,搭建交叉印证的证据包,对外提供材料时兼顾国内数据合规,推动建立完整常态化内控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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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涂永前教授接着在发言中指出,国际贸易规则已从单纯产品合规转向产品与生产过程双重劳动合规。他梳理了WTO、ILO分工及欧美相关法规,提出发展中国家应坚持原则接轨、反对规则滥用。企业需完成理念迭代,搭建六支柱劳动合规体系,落实分阶段行动方案,将劳动合规转化为产业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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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宋刚教授在与谈中从三层面反思域外强迫劳动产品规制:宏观上,其由行为管制转为产品管制,借此实现跨境管辖、全供应链“连坐”,夹杂地缘贸易博弈,还存在中外劳动法标准冲突;中观上,质疑强迫劳动标准的判定权归属;微观上,则担忧企业提交材料时商业秘密泄露、企业自主治理空间被挤压的难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李山河副教授认为,合规制度可推动企业提升合规质量,不应只视作成本负担;建议构建贸易、刑事双重风险防护的出海合规体系,处理跨境调查线索时要恪守国内法律规定,防范信息外泄带来的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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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第三单元从“调查程序与应对措施”方面展开研讨,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廖诗评教授主持。

  第一位发言人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王超教授。王超教授从出海企业如何实现程序突围的角度剖析欧盟FLR条例,指出其监管转向规制产品本身,实行全链条穿透监管,举证压力向企业转移,企业常因程序短板受损。他完整梳理了欧盟整套调查流程,提出企业从事前预警、事中应答、事后救济到长效体系建设的全周期程序突围策略,同时兼顾国内数据法律风险,强调事前预防远优于事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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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主任杨雄副教授接着作发言,他梳理了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全流程证据规则,剖析调查、决定、救济各阶段的证据来源、证据类型与证明标准,指出企业拒不配合调查将面临不利推定。建议企业事前搭建可追溯的供应链体系,留存用工合规证据;遭遇调查时按期举证质证、积极申请救济,提交域外调查所需材料的同时,严格遵守我国数据类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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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谈环节,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刘科教授指出,欧盟将人权与贸易绑定,容易异化为贸易工具,我国需从国际法与证据技术层面应对。该条例调查启动门槛低,分多阶段推进,存在不合作不利推定;法律上由欧盟机关举证,但实质迫使企业自证清白,其证明标准偏主观,企业要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胡俊宏副教授认为,应跳出普遍负面视角,畅想欧盟条例潜在利好:可对冲东南亚等地低劳动保护带来的竞争;长远或迎来规则攻守转换;还能推动国内劳动者劳动条件改善,也可借相关标准反思高校科研考核等劳动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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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半日的多单元主题研讨渐入尾声,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欧盟强迫劳动相关条例、出海企业供应链合规等议题充分交流、碰撞思想。随后,论坛进入闭幕式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延谱教授进行总结: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分析域外强迫劳动相关规则的内容和定位,从规则溯源、证据标准、程序风险,再到企业实务应对展开了充分交流。我们既要看到域外规则背后的地缘博弈,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现实合规压力。合规建设不能只靠大企业,需要学界、实务界、企业多方协同,共同为中国企业出海筑牢法律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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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论坛汇聚学界与实务界智慧,为出海企业研判域外劳工合规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也期待相关研究成果能够助力我国企业行稳致远,护航中国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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