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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十三讲——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周海平庭长谈“法律规则的守护者 价值取向的引领者”


    2022年10月23日上午,京师法律伦理大讲堂第十三讲“法律规则的守护者 价值取向的引领者”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二101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周海平主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廖明副教授主持,近200名学生聆听了讲座。

    为了让法科学子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官职业伦理的特征,并给同学们的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提供有益的启发和帮助,周海平庭长围绕“法律规则的守护者 价值取向的引领者”这一主题,分别从丰台区人民法院概况、司法实务案例分享、法官职业伦理困境等三个方面,以理论知识结合实务案例的形式,进行了内容丰富、内涵深刻、生动风趣的讲授。

    首先,周海平庭长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职人员概况、法官工作概况及每年审理案件概况三个方面为同学们描摹了当代中国首都基层人民法院的大致样貌。然后,他以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与甲公司起诉乙劳动争议一案为切入点,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与法官职业伦理为同学们带来了深入浅出的讲授。

    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先后入选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第十五届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写入2020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0月,该案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在该案中,周海平庭长向同学们展示了法官对案发经过的梳理思路和提炼功底,将当事人双方观点归纳为溺亡原因与事发现场两方面,并结合案发当时《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将争议焦点归纳为:事发的消力池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管理方是否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的行为如何定性等三大问题。随后,周海平庭长以“安全保障义务”为关键词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类案检索工作,遂将该案的重难点厘定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总结认为安保义务制度具有分配风险的社会本位倾向,制度基础是基于对场所的控制力,所以呈现了一定无过错责任的外观,这便是这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滑向过份严格的过错责任的深层原因。基于此,周海平庭长携同学们一起针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要件进行了深入探讨,同学们均表示受益匪浅。该案良好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给审理者的裁判过程预留了价值权衡空间,在衡量的过程中,我们秉持“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的他方承担”的理念,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归责原则,明确成年人“风险自负”的责任,明晰法与情的界限,并以此为导向在案件审理中作出判断,将抽象的法律规则转换为具体裁判结果。“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

    在甲公司起诉乙劳动争议一案中,周海平庭长对基本案情进行了高度概况,并从证据与证明角度,综合双方法庭上的表现与短信的诸多疑点对案件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最终判定乙的证据具有较多不合情理、常理、逻辑之处,法院采信了甲公司的意见,驳回了员工全部的诉讼请求。通过该案,周海平庭长围绕我国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向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于法官内心确信的看法和体会:他认为“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之中,但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认定,必须以证据为依据,在对单个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采信和全案证据的综合判断的基础上,经过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后所达到的“内心确信”,而不是根据微弱的证据优势认定案件事实,更不是法官的主观臆断。

    最后,周海平庭长从人才建设、裁判尺度统一与当事人诉讼能力等三个方面对法官职业伦理的内涵与困境进行了深挖。他秉持人文关怀,认为法官的伦理责任应高于一般人的伦理要求,除了具有一般人的伦理义务之外,还要遵守司法伦理,具体表现为:一是对当事人的尊重。这是人道原则在司法中的必然体现,是法官之所以要树立服务意识的源泉。只有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对当事人足够的尊重,才不会高高在上而脱离群众,才能够主动保障当事人行使各项权利,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二是对公正的追求。法官对公正要始终心存敬畏,独立地、平等地对待所有当事人,准确适用法律,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对诚信的坚守。法官要首先诚实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敬业和乐业的精神,才能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及时制止,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对自身的节制。法官要有谦和与自律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物欲观、交友观和情趣观,自觉维护自身的尊荣感和队伍的形象。

    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落下了帷幕。周海平庭长希望同学们既要注重日常学习和积累,也要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关注社会热点,思考法律前沿问题。廖明副教授对讲座做了点评,他引用美国著名首席大法官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认为周海平庭长的讲座深入浅出、干货满满,从自身办案经历与实践感悟出发,兼采模型化、理论化的授课风格,教学相长,展现了其对“法律规则的守护者 价值取向的引领者”的所感所想,彰显了其作为人民法官坚持依法、常识、常理、常情,秉持风清气正的光辉形象。至此,本期法律伦理大讲堂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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