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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反腐败大讲堂第22讲成功举办


2020年10月19日上午,“京师反腐败大讲堂系列讲座”第22讲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二411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原第一合议庭审判长尚晓阳法官主讲,讲座的主题为“如何把握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标准——以受贿案件为视角”。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赵晨光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秀梅教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虎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黄晓亮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暨G20反腐败追逃追赃专职研究员邱陵以及4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赵晨光副教授向出席讲座的师生介绍了主讲人尚晓阳法官、与谈人刘晓虎的个人简历,随后尚晓阳法官通过具体案例围绕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标准问题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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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阳法官首先对我国职务犯罪的形势进行了简单梳理。其次,针对部分存在争议的实例通过四个部分展开。在第一部分中,尚晓阳法官运用对大量案例的分析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总结了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第二部分,尚晓阳法官结合职务犯罪的特点阐述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证据审查问题包括如何正确理解“确实、充分”的含义、如何正确运用不同类型的证据、如何确定财物的价值等实践中的棘手问题;尚晓阳法官在第三部分的介绍中从直接受贿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要件的把握、财物范围和性质的扩大、受贿未遂的入罪几方面总结职务犯罪“入罪口放宽”的趋势。第四部分则阐释了司法实践中如何体现职务犯罪案件处罚方面的“从宽”。最后,尚晓阳法官强调,司法标准应当是动态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个案分析对司法标准予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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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刘晓虎老师针对尚晓阳法官提出的争议话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为同学们未来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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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后,两位老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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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内容详实,尚晓阳法官运用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并结合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刘晓虎老师也在讲座的基础上分享了自己的独到见解,让与会的同学对于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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